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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手把手教你办理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
海关手把手教你办理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
海关总署249号令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 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如何向海关备案? 下面来简要讲述一下。 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需要在海关总署网站“互联网+海关”界面或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界面上提交备案申请。 以互联网+海关为例,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在海关总署官网注册用户。申请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的用户应选择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用户。 然后,填写注册用户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注册用户的信息会同步传输到下一步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系统中去,因此一定要填写准确。 用户注册成功以后,需要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登录成功后,在互联网+海关里的企业管理与稽查模块中找到“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 随后进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系统”填写备案信息。请注意此时系统中的“企业名称(英文)”和“国家地区”是从注册用户阶段填写的信息中同步过来的,这里无法修改,因此,在注册用户时要填写准确。 备案的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信息填写完毕后,就可以点击“提交”。海关在接到申请1~2个工作日后予以审批。申请企业在“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系统”里可以查询备案结果。 收到备案回执后,就可以使用备案成功的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名称办理报关了。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贸易业务指为赚取购销差价从事的“两头在外”的商品买卖活动,不包括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销售以及子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业务。 五花八门的虚假贸易业务有以下这些类型。 一、与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开展贸易业务。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上下游企业为同一企业或自然人;上下游企业为母子公司或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下游企业交叉持股;上下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同;上下游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业务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上下游企业一方为另一方贸易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上下游企业存在长期业务关系,一方为另一方的重要供应商或特约经销商。 二、以完成业绩目标、维持信用评级、获取外部融资、实现资金套利等为目的,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如在上下游企业均为集团子企业的情况下人为引入外部企业参与集团内部贸易业务,或通过伪造上下游交易对手信息以及运输、仓储、收发货等单据虚构贸易业务交易背景,为外部企业提供赚取资金占用费的空间。 三、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融资性贸易本质是无商业实质、以贸易业务为名对外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变相提供资金,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融资性贸易资金方缺乏对货权的实际掌控,缺少对货物市场波动的关注,存在巨大资金风险。融资性贸易合同条款通常存在垫资、融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借款合同常见表述。托盘贸易是典型的融资性贸易,涉及上游供货商(真实卖方)、下游贸易商(真实买方)和托盘方(资金提供方)三方主体,虽有实质货物流转,但托盘方仍有较高的资金风险。 四、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交易标的控制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未发生变更;交易前交易标的已由上游交易对手全部直接转移给下游交易对手占有;交易中中央企业对交易标的无任何控制,下游交易对手可无需通过中央企业即可从上游交易对手直接获取货物;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仍然被上游交易对手或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企业持有并控制。空转、走单贸易具有上述典型特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属于虚假贸易业务。 五、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循环贸易是通过相同企业或关联企业之间签订内容相同的多份买卖合同,形成一个闭合的货物流转回路。循环贸易虽具有真实货物支撑,但货物仅在固定的若干家企业内部循环,达到做大规模的目的,相应货物流转并未产生价值。在流转过程中为达到体现利润的目的,每一次流转都可能确认业务毛利,虽然有账面利润但实际形成了潜亏。 六、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开展货物流、票据流和资金流“三流”不齐备的贸易业务。开展无法有效判断交易标的真实存在的贸易业务,如不参与货物收、发环节,无法提供运输单据、仓储单据等物流环节单据、验收单据或贸易环节中其他的外部单据,仅能提供与上下游企业之间自制的发货单或收货单;不关注货物存储状态,长期不进行实地盘点、对账,仅以存储场地提供的库存证明作为货物存在依据。开展销售或采购单价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不得开展上下游合同条款高度一致、签订日期相同或相近且差价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 七、场外非标准仓单交易。仓单是按国家标准制定的标准化商品的有价凭证,仓单交易是将仓单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是一种标准化的现货商品贸易,交易标的基本是大宗生产原材料及农产品等。仓单交易按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所开展,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仓单。标准仓单具备金融产品的属性,要参照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管理,强化业务审批和准入审查,严格控制规模,严控恶意炒作和投机行为。非标准仓单虽“三流”齐备,但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掌提货权,存在较大风险,中央企业应坚决退出非标准仓单交易。 八、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转移、价格确定等事实和情况,按照谨慎原则以净额法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防止虚假做大规模。 我们且从细分部门来分解严查流程。 通关部门 根据系统风险分析结果,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报关单的重点审核,必要时实施布控,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缉私等部门,实施综合管控。 价格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重点商品价格监控和分析,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风险信息。对于存在价格风险的,及时开展价格专业认定。 监管部门 根据下达的布控指令和提供的风险信息,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查验。当发现货物价值与申报价格存在明显偏离的情况时,可以要求货主到现场配合查验,并及时将相关报关单和查发情况移交审单、审价、稽查和缉私部门处理,对有关货物可采取留样备查措施。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查验结果,形成风险分析研判与监管查验印证的互动,进一步提高布控指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打击。 加贸部门 根据统计、风险管理等部门通报的线索和风险信息,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企业开设账册的审核,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货物的监控,对审核时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加强与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实现综合管控。 风险管理部门 对统计等部门通报的有虚假贸易风险(含策划、组织、从事虚假贸易)的进出口企业和报关企业,应当及时将其加工维护成高风险企业参数,提示现场加强监管。对虚假贸易活动的风险分析和布控,针对风险点生成风险动态或者分析报告;具备布控查验条件的,应当下达布控查验指令。 企业稽查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结合风险分析结果,适时组织开展贸易调查或者专项稽查。对专项稽查中发现涉嫌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外汇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等违法情事的企业,根据《稽查部门与缉私部门办理涉嫌走私违规线索移交办法》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适时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对经实地查看,确认注册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实施通关锁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在虚假贸易活动中充当“掮客”角色的报关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将其列为高风险企业,通报风险管理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报关企业,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失信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 统计部门 定期将统计监督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线索通报风险管理、企业稽查、企业管理、关税、监管、加贸、缉私等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综合管控;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取得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授权,定期调取新注册企业信息,对短期内频繁进出口货物且进出口值激增的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进行统计监督;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且涉嫌违法的企业,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缉私部门 对查获案件中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信息和风险点,及时反馈统计、风险管理和企业稽查等部门,强化综合管控;涉嫌走私犯罪或者骗税、骗汇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做出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写在后面的话 坚决杜绝涉及非正常的虚假贸易,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是合规的前提。 做到如实申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不要让海关将真实贸易误认定为虚假贸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贸易业务指为赚取购销差价从事的“两头在外”的商品买卖活动,不包括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销售以及子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业务。 五花八门的虚假贸易业务有以下这些类型。 一、与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开展贸易业务。 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上下游企业为同一企业或自然人;上下游企业为母子公司或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下游企业交叉持股;上下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同;上下游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业务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上下游企业一方为另一方贸易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上下游企业存在长期业务关系,一方为另一方的重要供应商或特约经销商。 二、以完成业绩目标、维持信用评级、获取外部融资、实现资金套利等为目的 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如在上下游企业均为集团子企业的情况下人为引入外部企业参与集团内部贸易业务,或通过伪造上下游交易对手信息以及运输、仓储、收发货等单据虚构贸易业务交易背景,为外部企业提供赚取资金占用费的空间。 三、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本质是无商业实质、以贸易业务为名对外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变相提供资金,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融资性贸易资金方缺乏对货权的实际掌控,缺少对货物市场波动的关注,存在巨大资金风险。融资性贸易合同条款通常存在垫资、融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借款合同常见表述。托盘贸易是典型的融资性贸易,涉及上游供货商(真实卖方)、下游贸易商(真实买方)和托盘方(资金提供方)三方主体,虽有实质货物流转,但托盘方仍有较高的资金风险。 四、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交易标的控制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未发生变更;交易前交易标的已由上游交易对手全部直接转移给下游交易对手占有;交易中中央企业对交易标的无任何控制,下游交易对手可无需通过中央企业即可从上游交易对手直接获取货物;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仍然被上游交易对手或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企业持有并控制。空转、走单贸易具有上述典型特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属于虚假贸易业务。 五、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 循环贸易是通过相同企业或关联企业之间签订内容相同的多份买卖合同,形成一个闭合的货物流转回路。循环贸易虽具有真实货物支撑,但货物仅在固定的若干家企业内部循环,达到做大规模的目的,相应货物流转并未产生价值。在流转过程中为达到体现利润的目的,每一次流转都可能确认业务毛利,虽然有账面利润但实际形成了潜亏。 六、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 开展货物流、票据流和资金流“三流”不齐备的贸易业务。开展无法有效判断交易标的真实存在的贸易业务,如不参与货物收、发环节,无法提供运输单据、仓储单据等物流环节单据、验收单据或贸易环节中其他的外部单据,仅能提供与上下游企业之间自制的发货单或收货单;不关注货物存储状态,长期不进行实地盘点、对账,仅以存储场地提供的库存证明作为货物存在依据。开展销售或采购单价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不得开展上下游合同条款高度一致、签订日期相同或相近且差价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 七、场外非标准仓单交易。 仓单是按国家标准制定的标准化商品的有价凭证,仓单交易是将仓单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是一种标准化的现货商品贸易,交易标的基本是大宗生产原材料及农产品等。仓单交易按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所开展,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仓单。标准仓单具备金融产品的属性,要参照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管理,强化业务审批和准入审查,严格控制规模,严控恶意炒作和投机行为。非标准仓单虽“三流”齐备,但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掌提货权,存在较大风险,中央企业应坚决退出非标准仓单交易。 八、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 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转移、价格确定等事实和情况,按照谨慎原则以净额法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防止虚假做大规模。 我们且从细分部门来分解严查流程。 1、通关部门 根据系统风险分析结果,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报关单的重点审核,必要时实施布控,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缉私等部门,实施综合管控。 2、价格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重点商品价格监控和分析,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风险信息。对于存在价格风险的,及时开展价格专业认定。 3、监管部门根据下达的布控指令和提供的风险信息,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查验。 当发现货物价值与申报价格存在明显偏离的情况时,可以要求货主到现场配合查验,并及时将相关报关单和查发情况移交审单、审价、稽查和缉私部门处理,对有关货物可采取留样备查措施。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查验结果,形成风险分析研判与监管查验印证的互动,进一步提高布控指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打击。 4、加贸部门 根据统计、风险管理等部门通报的线索和风险信息,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企业开设账册的审核,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货物的监控,对审核时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加强与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实现综合管控。 5、风险管理部门 对统计等部门通报的有虚假贸易风险(含策划、组织、从事虚假贸易)的进出口企业和报关企业,应当及时将其加工维护成高风险企业参数,提示现场加强监管。对虚假贸易活动的风险分析和布控,针对风险点生成风险动态或者分析报告;具备布控查验条件的,应当下达布控查验指令。 6、企业稽查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结合风险分析结果,适时组织开展贸易调查或者专项稽查。对专项稽查中发现涉嫌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外汇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等违法情事的企业,根据《稽查部门与缉私部门办理涉嫌走私违规线索移交办法》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7、企业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适时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对经实地查看,确认注册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实施通关锁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在虚假贸易活动中充当“掮客”角色的报关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将其列为高风险企业,通报风险管理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报关企业,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失信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 8、统计部门 定期将统计监督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线索通报风险管理、企业稽查、企业管理、关税、监管、加贸、缉私等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综合管控;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取得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授权,定期调取新注册企业信息,对短期内频繁进出口货物且进出口值激增的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进行统计监督;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且涉嫌违法的企业,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9、缉私部门 对查获案件中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信息和风险点,及时反馈统计、风险管理和企业稽查等部门,强化综合管控;涉嫌走私犯罪或者骗税、骗汇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做出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0、写在后面的话 坚决杜绝涉及非正常的虚假贸易,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是合规的前提。 做到如实申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不要让海关将真实贸易误认定为虚假贸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贸易业务指为赚取购销差价从事的“两头在外”的商品买卖活动,不包括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销售以及子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业务。 五花八门的虚假贸易业务有以下这些类型。 一、与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开展贸易业务。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上下游企业为同一企业或自然人;上下游企业为母子公司或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下游企业交叉持股;上下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同;上下游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业务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上下游企业一方为另一方贸易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上下游企业存在长期业务关系,一方为另一方的重要供应商或特约经销商。 二、以完成业绩目标、维持信用评级、获取外部融资、实现资金套利等为目的,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如在上下游企业均为集团子企业的情况下人为引入外部企业参与集团内部贸易业务,或通过伪造上下游交易对手信息以及运输、仓储、收发货等单据虚构贸易业务交易背景,为外部企业提供赚取资金占用费的空间。 三、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融资性贸易本质是无商业实质、以贸易业务为名对外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变相提供资金,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融资性贸易资金方缺乏对货权的实际掌控,缺少对货物市场波动的关注,存在巨大资金风险。融资性贸易合同条款通常存在垫资、融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借款合同常见表述。托盘贸易是典型的融资性贸易,涉及上游供货商(真实卖方)、下游贸易商(真实买方)和托盘方(资金提供方)三方主体,虽有实质货物流转,但托盘方仍有较高的资金风险。 四、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交易标的控制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未发生变更;交易前交易标的已由上游交易对手全部直接转移给下游交易对手占有;交易中中央企业对交易标的无任何控制,下游交易对手可无需通过中央企业即可从上游交易对手直接获取货物;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仍然被上游交易对手或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企业持有并控制。空转、走单贸易具有上述典型特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属于虚假贸易业务。 五、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循环贸易是通过相同企业或关联企业之间签订内容相同的多份买卖合同,形成一个闭合的货物流转回路。循环贸易虽具有真实货物支撑,但货物仅在固定的若干家企业内部循环,达到做大规模的目的,相应货物流转并未产生价值。在流转过程中为达到体现利润的目的,每一次流转都可能确认业务毛利,虽然有账面利润但实际形成了潜亏。 六、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开展货物流、票据流和资金流“三流”不齐备的贸易业务。开展无法有效判断交易标的真实存在的贸易业务,如不参与货物收、发环节,无法提供运输单据、仓储单据等物流环节单据、验收单据或贸易环节中其他的外部单据,仅能提供与上下游企业之间自制的发货单或收货单;不关注货物存储状态,长期不进行实地盘点、对账,仅以存储场地提供的库存证明作为货物存在依据。开展销售或采购单价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不得开展上下游合同条款高度一致、签订日期相同或相近且差价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 七、场外非标准仓单交易。仓单是按国家标准制定的标准化商品的有价凭证,仓单交易是将仓单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是一种标准化的现货商品贸易,交易标的基本是大宗生产原材料及农产品等。仓单交易按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所开展,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仓单。标准仓单具备金融产品的属性,要参照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管理,强化业务审批和准入审查,严格控制规模,严控恶意炒作和投机行为。非标准仓单虽“三流”齐备,但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掌提货权,存在较大风险,中央企业应坚决退出非标准仓单交易。 八、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转移、价格确定等事实和情况,按照谨慎原则以净额法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防止虚假做大规模。 我们且从细分部门来分解严查流程。 01 通关部门 根据系统风险分析结果,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报关单的重点审核,必要时实施布控,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缉私等部门,实施综合管控。 02 价格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重点商品价格监控和分析,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风险信息。对于存在价格风险的,及时开展价格专业认定。 03 监管部门 根据下达的布控指令和提供的风险信息,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查验。当发现货物价值与申报价格存在明显偏离的情况时,可以要求货主到现场配合查验,并及时将相关报关单和查发情况移交审单、审价、稽查和缉私部门处理,对有关货物可采取留样备查措施。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查验结果,形成风险分析研判与监管查验印证的互动,进一步提高布控指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打击。 04 加贸部门 根据统计、风险管理等部门通报的线索和风险信息,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企业开设账册的审核,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货物的监控,对审核时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加强与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实现综合管控。 05 风险管理部门 对统计等部门通报的有虚假贸易风险(含策划、组织、从事虚假贸易)的进出口企业和报关企业,应当及时将其加工维护成高风险企业参数,提示现场加强监管。对虚假贸易活动的风险分析和布控,针对风险点生成风险动态或者分析报告;具备布控查验条件的,应当下达布控查验指令。 06 企业稽查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结合风险分析结果,适时组织开展贸易调查或者专项稽查。对专项稽查中发现涉嫌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外汇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等违法情事的企业,根据《稽查部门与缉私部门办理涉嫌走私违规线索移交办法》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07 企业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适时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对经实地查看,确认注册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实施通关锁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在虚假贸易活动中充当“掮客”角色的报关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将其列为高风险企业,通报风险管理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报关企业,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失信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 08 统计部门 定期将统计监督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线索通报风险管理、企业稽查、企业管理、关税、监管、加贸、缉私等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综合管控;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取得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授权,定期调取新注册企业信息,对短期内频繁进出口货物且进出口值激增的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进行统计监督;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且涉嫌违法的企业,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09 缉私部门 对查获案件中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信息和风险点,及时反馈统计、风险管理和企业稽查等部门,强化综合管控;涉嫌走私犯罪或者骗税、骗汇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做出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写在后面的话 坚决杜绝涉及非正常的虚假贸易,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是合规的前提。 同时,要求我们单证部门严防死守申报差错,特别是涉及价格、币种等敏感要素。做到如实申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不要让海关将真实贸易误认定为虚假贸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海关是怎么严查虚假贸易?
贸易业务指为赚取购销差价从事的“两头在外”的商品买卖活动,不包括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销售以及子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业务。 五花八门的虚假贸易业务有以下这些类型。 一、与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开展贸易业务 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上下游企业为同一企业或自然人;上下游企业为母子公司或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下游企业交叉持股;上下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同;上下游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业务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上下游企业一方为另一方贸易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上下游企业存在长期业务关系,一方为另一方的重要供应商或特约经销商。 二、以完成业绩目标、维持信用评级、获取外部融资、实现资金套利等为目的 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如在上下游企业均为集团子企业的情况下人为引入外部企业参与集团内部贸易业务,或通过伪造上下游交易对手信息以及运输、仓储、收发货等单据虚构贸易业务交易背景,为外部企业提供赚取资金占用费的空间。 三、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本质是无商业实质、以贸易业务为名对外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变相提供资金,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融资性贸易资金方缺乏对货权的实际掌控,缺少对货物市场波动的关注,存在巨大资金风险。融资性贸易合同条款通常存在垫资、融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借款合同常见表述。托盘贸易是典型的融资性贸易,涉及上游供货商(真实卖方)、下游贸易商(真实买方)和托盘方(资金提供方)三方主体,虽有实质货物流转,但托盘方仍有较高的资金风险。 四、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交易标的控制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未发生变更;交易前交易标的已由上游交易对手全部直接转移给下游交易对手占有;交易中中央企业对交易标的无任何控制,下游交易对手可无需通过中央企业即可从上游交易对手直接获取货物;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仍然被上游交易对手或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企业持有并控制。空转、走单贸易具有上述典型特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属于虚假贸易业务。 五、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 循环贸易是通过相同企业或关联企业之间签订内容相同的多份买卖合同,形成一个闭合的货物流转回路。循环贸易虽具有真实货物支撑,但货物仅在固定的若干家企业内部循环,达到做大规模的目的,相应货物流转并未产生价值。在流转过程中为达到体现利润的目的,每一次流转都可能确认业务毛利,虽然有账面利润但实际形成了潜亏。 六、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 开展货物流、票据流和资金流“三流”不齐备的贸易业务。开展无法有效判断交易标的真实存在的贸易业务,如不参与货物收、发环节,无法提供运输单据、仓储单据等物流环节单据、验收单据或贸易环节中其他的外部单据,仅能提供与上下游企业之间自制的发货单或收货单;不关注货物存储状态,长期不进行实地盘点、对账,仅以存储场地提供的库存证明作为货物存在依据。开展销售或采购单价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不得开展上下游合同条款高度一致、签订日期相同或相近且差价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贸易业务。 七、场外非标准仓单交易 仓单是按国家标准制定的标准化商品的有价凭证,仓单交易是将仓单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是一种标准化的现货商品贸易,交易标的基本是大宗生产原材料及农产品等。仓单交易按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所开展,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仓单。标准仓单具备金融产品的属性,要参照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管理,强化业务审批和准入审查,严格控制规模,严控恶意炒作和投机行为。非标准仓单虽“三流”齐备,但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掌提货权,存在较大风险,中央企业应坚决退出非标准仓单交易。 八、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 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转移、价格确定等事实和情况,按照谨慎原则以净额法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防止虚假做大规模。 我们且从细分部门来分解严查流程。 01通关部门 根据系统风险分析结果,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报关单的重点审核,必要时实施布控,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缉私等部门,实施综合管控。 02价格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重点商品价格监控和分析,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风险信息。对于存在价格风险的,及时开展价格专业认定。 03监管部门 根据下达的布控指令和提供的风险信息,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查验。当发现货物价值与申报价格存在明显偏离的情况时,可以要求货主到现场配合查验,并及时将相关报关单和查发情况移交审单、审价、稽查和缉私部门处理,对有关货物可采取留样备查措施。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查验结果,形成风险分析研判与监管查验印证的互动,进一步提高布控指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打击。 04加贸部门 根据统计、风险管理等部门通报的线索和风险信息,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企业开设账册的审核,加强对有虚假贸易风险货物的监控,对审核时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加强与统计、风险管理、企业稽查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实现综合管控。 05风险管理部门 对统计等部门通报的有虚假贸易风险(含策划、组织、从事虚假贸易)的进出口企业和报关企业,应当及时将其加工维护成高风险企业参数,提示现场加强监管。对虚假贸易活动的风险分析和布控,针对风险点生成风险动态或者分析报告;具备布控查验条件的,应当下达布控查验指令。 06企业稽查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结合风险分析结果,适时组织开展贸易调查或者专项稽查。对专项稽查中发现涉嫌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外汇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等违法情事的企业,根据《稽查部门与缉私部门办理涉嫌走私违规线索移交办法》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07企业管理部门 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线索,对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适时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对经实地查看,确认注册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实施通关锁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在虚假贸易活动中充当“掮客”角色的报关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将其列为高风险企业,通报风险管理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报关企业,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对失信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 08统计部门 定期将统计监督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线索通报风险管理、企业稽查、企业管理、关税、监管、加贸、缉私等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综合管控;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取得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授权,定期调取新注册企业信息,对短期内频繁进出口货物且进出口值激增的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进行统计监督;对有虚假贸易风险且涉嫌违法的企业,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09缉私部门 对查获案件中发现的有虚假贸易风险的信息和风险点,及时反馈统计、风险管理和企业稽查等部门,强化综合管控;涉嫌走私犯罪或者骗税、骗汇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做出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写在后面的话 坚决杜绝涉及非正常的虚假贸易,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是合规的前提。 做到如实申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不要让海关将真实贸易误认定为虚假贸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海关科普 | 一篇文章讲清楚中药材进口
海关科普 | 一篇文章讲清楚中药材进口
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对植物源性中药材和动物源性中药材提出海关监管要求。我国对中药材进口实施指定口岸管理,中药材应当从国务院批准的药品进口口岸或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进口。 为什么要设立指定口岸 设立指定口岸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等),更能通过资质管理、范围控制等举措,有效阻断和防范国外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我国境内。 指定口岸的设立条件 中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应当是已设立海关机构且具备进口药材海关监管能力的边境口岸。药品进口口岸应是已设立海关机构且具备进口药品海关监管能力的地级及以上市的口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将按相关要求对申报的口岸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的报国务院批准。 全国有哪些口岸可以进口中药材 药品进口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大连市、青岛市、成都市、武汉市、重庆市、厦门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福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海口市、西安市、南宁市等19个城市所辖的所有口岸及苏州工业园区口岸、济南航空口岸、长沙航空口岸、郑州航空港口岸、沈阳航空口岸、无锡航空口岸、石家庄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长春空港口岸、中山市中山港、泰州市泰州港口岸。(数据更新至2024年2月) 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黑龙江省黑河、东宁、绥芬河、同江,吉林省集安、长白、图们、三合、珲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满洲里,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店、凭祥、东兴、龙邦,云南省瑞丽、天保、景洪、河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吐尔尕特、红其拉甫,西藏自治区樟木、吉隆、普兰等共23个边境口岸。(数据更新至2024年2月) 详细口岸名单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哪些中药材可以进口 目前,我国已准入和有传统贸易记录的国家、地区近90个,药材上百种,具体已获检疫准入国家(地区)及品种的信息可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目前,我国已准入动物源性中药材很少,仅有乌梢蛇(ZAOCYS)、鹿茸(CERVI CORNU PANTOTRICHUM)、鹿角(GECKO)、干海马(HIPPOCAMPUS)、地龙(PHERETIMA)5种。准入国家有澳大利亚、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新西兰。部分植物源性中药材需要检疫审批。 海关对中药材进口如何监管 检疫准入 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包括产品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与审查、确定检疫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以及进境检疫等。 企业管理 境内货主或者其代理管理:应当建立中药材进境和销售、加工记录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并至少保存2年。同时应当配备中药材防疫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中药材防疫管理制度。 境外企业注册登记:海关总署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确定需要实施境外注册登记的药材品种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海关总署对向中国输出需要实施境外注册登记的药材品种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为4年。 检疫审批 进境中药材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现场监管 单证审核——海关接受企业申报,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进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 货物检查——海关根据业务系统指令对进境中药材实施口岸检查,主要包括: (一)查询启运时间和港口、途经国家或者地区、装载清单等; (二)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带有动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符合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中药材有无腐败变质现象,有无携带有害生物、动物排泄物或者其他动物组织等,有无携带动物尸体、土壤及其他禁止进境物。 实验室检测 现场检疫中发现病虫害、病虫为害症状,或者根据相关工作程序需进行实验室检疫的,海关应当对进境中药材采样,并送实验室。 指定场所存放、加工 中药材在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前,应当存放在海关认可的地点,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加工。 检疫结果评定 进境中药材经检疫合格,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或者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 对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运输工具检疫处理 装运进境中药材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需要实施防疫消毒处理的,应当在进境口岸海关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进境中药材卸离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者运递。 规范申报小贴士 中药材进境时,申报为“药用”的中药材,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材目录的物品。海关按照《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检疫及监督管理。申报为“食用”的中药材,即“药食同源,既是药品又是食品的物品”(参见“《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其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进出口食品的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进口中药材也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其监管职责对进口药材实施检验并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
海关科普 | 如何加入跨境电商企业行列
海关科普 | 如何加入跨境电商企业行列
中国海关传媒 一、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体 以下企业需要到海关进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一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进口业务的企业;二是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境内代理人;三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企业。 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跨境电商企业共4种类型,分别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口模式下是指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内注册的企业),或者境外注册企业所委托的境内代理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责任;出口模式下是指境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的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 (三)支付企业 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支付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银联等。 (四)物流企业 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物流服务的企业。对于仅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物流企业,跨境电商类型应选“物流企业(仅B2B)”。 三、办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流程 未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包括报关企业备案或者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需要事先办理备案;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包括报关企业备案或者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直接通过变更企业备案信息即可。 具体操作如下: (一)第一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二)第二步:办理电子口岸IC卡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电子口岸。如在广州或东莞办理时可咨询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 (三)第三步:变更企业备案信息已经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企业,需要通过信息变更方式维护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注意事项: 1.如变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栏目中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的“经营范围”栏目中应注明跨境电子商务类型、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 2.支付企业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包括“互联网支付”)。 3.物流企业应具备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时效及结果查询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审核的时间是3个工作日。企业可以登录“单一窗口”——“企业资质”——“申请单查询”页面,查询备案申请受理情况。当页面显示“海关入库成功,转人工审核”时,表示申请已提交成功。当显示为“审核通过”时,表示海关已受理完成备案。如被退单,可以查看退单理由。 此外,企业还可以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名录”页面,查询企业备案公开信息。 五、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代码目前,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方式代码包括:9610,1210,1239,9710,9810。 (一)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或“直邮”,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三)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四)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 (五)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 注意事项: 1.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当为海关一般信用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2.完成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的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业务。
海关释放六大“高含金量”政策红利——主动披露新公告政策解读
海关释放六大“高含金量”政策红利——主动披露新公告政策解读
2023海关释放六大“高含金量”政策红利 ——主动披露新公告政策解读 海关主动披露是一项容错机制。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作为一项惠企政策,主动披露为外贸企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通道,允许主动纠错,鼓励自愿合规,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现就处理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海关总署在2022年第54号公告(以下简称“54号公告”)的基础上,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新公告”),这是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举措15条”出台以后,海关主动披露政策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所迈出的一大步。新公告释放了六大“高含金量”政策红利,进一步放宽了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明确具体处置要求,充分体现“守法便利”“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主要政策红利如下: 01含金量一——“适用范围”大幅扩大 新公告不再沿用54号公告中“影响税款征收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表述来界定主动披露适用情形,而是改为“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明确将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行为纳入主动披露的适用范围,新增了涉及检验、影响海关统计、影响监管秩序、加工贸易及部分轻微程序性违规等可以适用主动披露的情形,由54号公告的1类行为大幅扩展至7类行为,基本覆盖了企业常见违规类型,提升幅度为历次主动披露政策修订之最。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告首次明确将6类涉检事项纳入主动披露范畴,该类涉检事项均属过错程度较低的程序性违规,符合“违法行为轻微”这一政策精神,该举措有力推动了主动披露制度向前迈进。 主要变化 新公告 54号公告 涉税违规 →违规 就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就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影响税款征收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且已按海关要求及时改正的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增影响 出口退税管理 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1.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无 新增影响检验业务 企业、单位违反海关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的行为,且能够及时办理海关手续,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但涉及检疫类事项,以及检验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无 新增6项涉及检验领域业务 未经海关允许,将进口食品提离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 出口未获得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的。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出口食品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种植、养殖场原料。 出境竹木草制品未报检。 出境竹木草制品报检与实际不符。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未进行合理审查或工作疏忽导致骗取证单。 02含金量二——“时限要求”再次放宽 海关时刻关注企业反响和政策实施效果,鉴于经营规模、部门协调、单证梳理等实际因素,企业开展大范围、全面的自查通常耗费大量时间,此次新公告将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时限要求放宽至“两年以内”,与《行政处罚法》追溯时效一般规定保持一致。时限要求放宽更能激发企业主动披露意愿,给予企业更为充分的自查时间,以期更有效达到引导企业自律管理的初衷,满足企业守法自律、自查合规的需要,为企业充分运用政策红利积极自查预留出更充足的窗口期。同时,相较54号公告,新公告适用期限调整为两年,调整后的时限更能符合企业主动披露需求实际。 主要变化 新公告 54号公告 主动披露时限一年→两年 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适用期限延长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同时废止。 03 含金量三——“量罚尺度”更加合理 54号公告之前,针对涉税违规行为已有明确不予处罚标准,但对于企业主动披露危害后果更为轻微的影响海关统计、影响监管秩序、程序性违规等情事,由于没有契合的政策执行依据,反而面临行政处罚,此次新增相关条款,使得量罚尺度更为科学合理,也增加了类似情事企业主动披露的意愿。 主要变化 新公告 新增影响海关统计 不予处罚情形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当月最后一日24点前,向海关主动披露且影响统计人民币总值1000万元以下的;2.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当月最后一日24点后3个自然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且影响统计人民币总值500万元以下的。 新增影响海关 监管秩序 不予处罚情形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理的。 新增影响程序性违规 不予处罚情形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未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款征收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 04含金量四——“生产实际”更受重视 加工贸易企业随着工艺的改进,可能存在因单耗不符未能及时处置而产生剩余料件等情况,此次新公告的修订在注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站在便企利企惠企的角度,紧密贴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明确相关不予处罚情形,为有效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实施后将进一步减轻加工贸易企业业务合规压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减少后顾之忧。 主要变化 新公告 新增影响加工贸易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加工贸易企业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 05含金量五——“享惠措施”持续优化 对于涉税违规行为,新公告规定“主动披露并及时改正即可申请减免滞纳金”,相较54号公告,取消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先决条件,这也与海关实施的“信用管理”机制深度融合,鉴于企业主动合规的态度,释放更多以诚信换红利的机会。同时,新公告继续保留了不列入企业信用状况记录的政策红利,而高级认证企业也将继续享有在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相应管理措施的便利。在此基础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检验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不予适用,以维护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主要变化 新公告 54号公告 优化减免 滞纳金情形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不予行政处罚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 融合信用 管理机制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但检验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06含金量六——“宽严相济”更为科学 相较54号公告,新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定义,即“性质相同且违反同一法律条文同一款项规定的行为”,并为同一行为增加时间限定,即“一年内(连续12个月)”,此举旨在敦促企业对自身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准确自查,严肃、认真对待每次主动披露机会,避免同类违规一犯再犯,充分体现了海关审慎推进主动披露政策所秉持的“宽严相济”执法理念。同时,进一步优化特许权使用费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条件,即不能是“基于同一货物进行的一次或多次权利许可”,使得主动披露于企业而言不再是有且仅有一次的宽大机会,已享受过主动披露红利的企业也将有动力持续开展自查,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促进主动披露制度良性健康发展。 主要变化 新公告 54号公告 明确“同一”定义以及适用条件 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指性质相同且违反同一法律条文同一款项规定的行为)一年内(连续12个月)第二次及以上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予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涉及权利人对被授权人基于同一货物进行的一次或多次权利许可,进出口企业、单位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予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涉税违规行为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予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1企业常见问题解惑: 1、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在2023年10月10日前已向海关主动披露相关违规行为,应当适用“54号公告”还是“新公告”? 答:“新公告”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54号公告”同时废止。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2023年10月11日后受理的违规行为主动披露作业,适用“新公告”的相关规定;对于2023年10月10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违规行为主动披露作业,适用“54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如适用“新公告”更有利于主动披露企业的,适用“新公告”。 2、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首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以“新公告”实施之日即2023年10月11日后第一次披露时间作为“首次”向海关主动披露时间。 3、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是否包含网上申报? 答:包含。为实现“让企业少跑腿”,在递交主动披露申请时,可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资料。通过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点击“互联网+海关”链接中的“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进入“企业稽核查”栏目后按系统要求办理即可。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要点问答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要点问答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实施以来,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开展复核的第一年,小编梳理总结了高级认证企业复核的知识要点,供大家参考。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复核是如何规定的?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复核分定期复核和不定期复核。定期复核: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是指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在连续的1825个自然日内,至少办结一次复核作业。例如:某企业于2019年1月1日通过海关认证,该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海关至少对其开展一次复核;不定期复核: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 经复核,不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应当制发未通过复核决定书,并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开展复核作业的时限如何计算? 海关应当在下达的《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中确定的复核开始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复核时限应当自《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中确定的复核开始之日起算,至《通过复核决定书》或《未通过复核决定书》的送达时间为止。 什么情况下对企业开展不定期复核? 海关发现高级认证企业有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中守法规范或者财务状况类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所属隶属海关下达不定期高级认证复核指令。 企业提出放弃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海关应如何认定? 复核期间,企业提出放弃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需向海关认证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海关将该企业视为未通过复核;非复核期间,企业提出放弃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 ,海关将停止其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发起企业复核作业,制发《未通过复核决定书》,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并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海关将停止其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复核的流程有哪些? 下达复核指令 海关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信用系统企业评估结果及相关任务指令要求,确定关区内复核企业名单,并发布企业复核指令。 下发《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 依据复核指令要求,制发《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 制发《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 实施认证 认证组组长接到认证指令后建立认证作业,并复核组织实施完成全部作业。认证组应当按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相关操作规范实施认证。 实施认证 征求意见 认证组实地认证流程结束后,向海关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征询认证意见。 结论反馈 认证组收到各部门意见反馈后,结合实地认证情况做出认证结论,在海关系统中办结认证作业。 送达回证 对于通过复核的企业由所在地海关制发《通过复核决定书》,对于未通过复核的企业,由所在地隶属海关制发《未通过复核决定书》,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企业,办结认证作业。 制发《通过复核决定书》或《未通过复核决定书》
深入了解Facebook代运营服务
深入了解Facebook代运营服务
随着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发展,Facebook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成为了企业进行品牌推广和广告投放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Facebook广告管理和运营的复杂性,许多企业选择了Facebook代运营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什么是Facebook代运营、代运营服务的具体内容,以及选择代运营服务公司的优势。 一、什么是Facebook代运营? Facebook代运营是指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代替企业管理和运营其Facebook账号及广告活动。这些服务公司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企业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社交媒体营销策略,实现广告投放的最佳效果。通过Facebook代运营,企业可以将精力集中在核心业务上,同时确保在Facebook上的广告和内容运营达到预期目标。 二、Facebook代运营服务 1. 大数据分析 大数据分析是Facebook代运营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公司通过分析大量的数据,了解目标受众的行为和偏好,从而制定精准的广告投放策略。这包括用户的年龄、性别、兴趣、地理位置等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优化广告内容,提高广告效果。 2. 广告投放 广告投放是Facebook代运营服务的核心。服务公司会根据企业的营销目标,制定广告投放计划,并负责广告的设计、发布和监控。包括: 选择广告形式:如图片广告、视频广告、轮播广告等。 设定目标受众: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精准定位目标客户。 制定预算:合理分配广告预算,确保广告投放的成本效益。 监控效果:实时监控广告投放效果,及时调整策略,提高广告ROI(投资回报率)。 3. 整合营销策略 整合营销策略是指将Facebook广告与其他营销渠道(如Google广告、邮件营销、内容营销等)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营销闭环。服务公司通过整合营销策略,提升品牌的整体曝光率和市场影响力,确保各个渠道的协同作用,最大化营销效果。 4. 账户管理 账户管理是Facebook代运营服务的基础工作,包括账户的创建、维护和优化。服务公司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账户管理服务,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具体内容包括: 创建和设置广告账户 添加和管理账户管理员 定期检查账户安全设置 维护账户信用,防止广告违规 三、Facebook代运营服务公 1. 专业指导 选择专业的Facebook代运营服务公司,可以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建议。服务公司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营销方案和策略,确保广告投放的效果最大化。 2. 节省时间 通过将Facebook广告和内容运营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代运营公司,企业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服务公司会负责所有的运营细节,企业只需关注最终的效果和报告,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的发展。 3. 风险降低 Facebook广告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账户被封禁、广告效果不佳等。选择专业的代运营服务公司,可以有效降低这些风险。服务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广告投放的顺利进行。 4. 定制化服务专业的代运营服务公司能够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无论是广告投放策略、内容创意设计,还是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公司都会结合企业的品牌特点和市场目标,制定个性化的方案,确保营销效果的最大化。
深圳值得加入的互联网公司
深圳值得加入的互联网公司
一线互联网大厂 腾讯:深圳地头蛇,分布于滨海,腾大厦,科兴科学园等,各事业线差异很大,有鹅选鹅。 百度(深圳):南山,主要业务线,NLP,国际化,视觉,地图,自动驾驶,基础架构,周未双休。 阿里巴巴(深圳):华南总部,深圳湾附近,主要业务线,云计算,物流,航旅,国际化电商lazada,云计算目前国内老大。 字节跳动(深圳):主要是抖音,电商,tiktok直播,巨量,飞书,火山,剪映,faceU, Hermes游戏及中台部门。 二三线互联网大厂 快手(深圳):粤海街道,深圳人不多,主要是直播和快影,加班不多 顺丰科技:福田,管理偏传统,公司整体营收不错,但个人薪酬福利一般,成长空间有限 京东(深圳):目前主要是京东到家、京东金融业务线 微众银行:深圳/武汉,深圳在深圳湾,微粒贷业务核心部门,薪资比铰有竞争力,加班也不多 虾皮:位干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业务主要有:买家方向、卖家方向、供应链方向、金融方向、数字银行、多媒体等。 富途:向用户提供港股、美股、A股通三大市场的投资交易 商汤科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业务可能涉及人工智能算法的研发智能硬件的设计、软件解决方案的提供 深信服:好像开发过监控员工行为的感知系统 小米(深圳):重点布局智能手机与人工智能 平安系:平安科技、平安寿险、平安证券、平安产险、平安金融等 迅雷: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主要业务有:下载加速服务、云计算与区块链技术、视频服务、广告及其他增值服务 金蝶:主要提供多种行业解决方案,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仓存管 理、财务管理等 乐信:集电商、信用评估、金融合作、资产管理为一体,集团旗下包括分期乐、鼎盛资产等品牌 有赞:主要业务有:有赞微商城、有赞微商城连锁、有赞小程序、有赞零售有赞美业 随手记:主要业务集中在财务管理软件的开发和服务上,其产品帮助用户进行日常的收支记录、预算管理、账单分类等财务管理活动 用友:主要提供企业管理和财务软件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 SHEIN(深圳):全球领先的时尚和生活方式在线零售商 LAZADA(深圳):一家专注于东南亚市场的电子商务平台,总部位于新加坡Lazada在中国深圳也有业务存在,主要是为了支持其跨境电商活动。 梦网科技:一家位于深圳南山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包括CDN、多方通信和信息服务在内的企业云通信解决方案。 硬件巨头(含软件业务) 华为: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吉路华为基地,主要业务涵盖电信网络、企业网络、消费者产品和云计算等领域。 OPPO(深圳):主要业务涵盖智能手机、高端影音设备和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VIVO(深圳):在深圳主要从事智能手机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业务运营 中兴通讯:主要业务涉及通信工程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电子设备等 大疆创新:全球领先的无人机及飞行影像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海能达: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专注于无线通信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加手机:专注于高性能智能手机的研发与销售,主打海外市场 Tp-link(深圳):主要业务涉及网络通讯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包括路由器、交换机等产品。 TCL:主要从事手机、平板电脑、通讯产品、计算机、移动互联网设备、智能终端设备及其相关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荣耀: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及其他多种商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传音控股:专注于为新兴市场提供手机和相关服务 新能源巨头 比亚迪:在深圳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特斯拉(深圳):主要从事电动汽车销售服务、新能源产品研发销售以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蔚来:蔚来在深圳的公司涵盖金融科技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与开发、信息技术服务、智能芯片设计、射频技术研发等多个领域。 欣旺达:欣旺达在深圳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电池及充电设备的生产销售、综合能源服务、数码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以及电气技术产品的开发销售。 小鹏:小鹏汽车在深圳的公司主要涉及汽车技术的研发、电子商务、汽车租赁、网络技术开发及生活服务等多个领域。 独角兽/明星创业公司 优必选: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和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教育机器人产品和技术服务。 丰巢科技:丰巢科技在深圳提供基于智能快递柜的快递收发服务,支持24小时自助收发快递。 奥比中光:专注于3D传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海柔创新:专注于研发和提供基于箱式仓储机器人的仓储自动化解决方案。 超参数科技:一家位于深圳的游戏AI技术研发商,专注于通过AI技术改变游戏内容生产方式,拥有游戏AI平台“Delta”。 元象唯思:专注于构建端云协同的3D内容生产和消费平台,推动全真互联网发展。 大宇无限:一家专注于互联网软件和技术服务的公司,提供从软件开发到电子商务等一系列技术服务。 知识星球:一个付费知识社群平台,帮助创作者实现知识内容的商业化。 Xmind:专注于开发和销售XMind思维导图软件,帮助用户提高工作效率和个人组织能力。 超多维科技:一家专注于创新视觉技术,包括VR/AR和裸眼3D等领域的企业,提供从硬件到软件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 知名游戏公司 创梦天地:专注于精品游戏的开发与发行,以及提供线上线下娱乐服务,代表作有《地铁跑酷》。 冰川网络:专注于网络游戏的研发与运营,拥有《远征OL》等多款知名游戏。 凯撒文化:专注于精品IP为核心的移动游戏开发和泛娱乐业务,拥有《遮天世界》等多款知名游戏。 第七大道:专注于网页游戏的研发与运营,代表作品包括《弹弹堂》和《神曲》等。 星河互动:专注于移动游戏的研发、运营与发行,代表作品有《最佳阵容》、《街球联盟》等。 博雅科技:专注于社交应用和游戏的开发与运营 尚游网络:专注于网络游戏的开发、运营和服务,代表作品包括《金箍棒OL》。 中青宝:专注于研发和运营以中国历史和文化为主题的网络游戏。 知名外企分部 微软:公司位于南山区微软科通大厦,主要负责软件与硬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客户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套件等。 亚马逊:主要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涉及各类商品的在线销售及技术支持服务。 IBM:IBM深圳公司提供包括应用软件开发、IT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在内的企业级解决方案和服务。 英伟达:专注于集成电路及相关硬件的设计与开发,提供高性能计算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苹果:苹果在深圳通过合作伙伴开展业务,涉及键盘、鼠标等外设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无线耳机、充电器等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高通:主要从事无线通信应用技术及软硬件测试、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 甲骨文:公司涉及防盗报警器和智能家居产品的制造销售、翻译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以及区块链金融科技领域的研发与运营。 PayPal:公司主要提供跨境支付服务和商家收款解决方案,支持电子支付处理和个人用户的支付需求。 Cisco:公司是集研发、销售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专业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在内的网络设备及服务。 惠普:公司主要提供IT技术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和服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三星:三星在深圳的公司主要涉及半导体产品代理、电子产品批发、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与销售等领域。 你还知道哪些值得加入的互联网公司呢?
深挖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的精髓
深挖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的精髓
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中,社交媒体已成为企业获取新客户、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重要渠道之一。Facebook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交网络平台,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是实现拓客引流的理想场所。然而,高效地运用Facebook进行市场拓展并非易事,这需要深厚的营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专业的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服务,以期更有效地触及潜在客户并促进销售。本文将探讨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的概念、方式以及选择代运营渠道的要点。 一、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是什么 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指的是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或个人代替企业管理和优化其Facebook营销活动,包括广告投放、内容创作、社群互动、数据分析等,旨在增加企业在Facebook上的曝光度,吸引潜在客户,并实现流量转化。 二、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方式 1.定向广告投放 利用Facebook强大的广告系统,根据用户的地理位置、兴趣、行为等信息,精准定位目标受众,提高广告的相关性和转化率。 2.内容营销 制作有吸引力的内容(如图片、视频、文章等),与目标受众产生共鸣,增强品牌认知度,并通过分享和互动自然扩散品牌影响力。 3.社群建设 建立和维护品牌社群,通过定期的帖子更新、用户互动和活动策划,培养忠实粉丝,提高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4.合作推广 与其他品牌或KOL(关键意见领袖)合作,进行跨品牌营销或代言推广,借助合作伙伴的影响力和粉丝基础,扩大品牌覆盖面。 三、Facebook拓客引流代运营渠道 1.数字营销公司 拥有专业团队和丰富资源的公司,能提供全方位的代运营服务,从策略规划到执行反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2.个人代理人 独立顾问或自由职业者,他们通常拥有特定的技能和经验,适合小型企业或预算有限的项目。 3.平台合作伙伴 Facebook认证的合作伙伴,深谙平台规则和最新趋势,可提供优先资源和专业支持。
深耕网络货运,两年营收破亿,实战者赵宏有何经营心法?
深耕网络货运,两年营收破亿,实战者赵宏有何经营心法?
罗曼·罗兰曾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并且仍然热爱它。 对于赵宏来说,崎岖的创业征途上,每一个或深或浅的脚印,都凝聚着他坚定的个人信条和对未来的畅想,于禹联网络货运平台也是如此。 创业令人着迷 赵宏,出生于甘肃省嘉峪关。在这个号称“天下第一雄关”的地方,赵宏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或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原因,赵宏对于任何事一直抱有好奇心和冒险精神。 2014年,赵宏开始了对行业内社区团购创业项目的最早尝试。但由于缺乏经验,在项目发展的节点,其投资未及时到位,项目被迫终止。 欣慰的是,那批曾经一起奋斗过的团队成员,如今也已成为相关领域内的优秀人才。 赵宏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写过这样一段话:“创业不是一段经历,而是一群人,为了同一个目标勇敢奋斗的伙伴......” 我想,创业最吸引赵宏的是,它就像一个升级打怪的过程,需要带领团队不断自我迭代,对行业持续探索,勇攀高峰。 2020年6月23日,在蚌埠禹投集团(国企)与禾水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共同出资下,禹联网络正式成立,并定位于一家基于物联网科技和数字化园区联动打造的公路货运数字化承运平台。 在赵宏的创业生涯中,无论是社区团购、生鲜食材配送平台、农村物流平台,还是现在的网络货运平台,这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驱动因素,就是数字科技。 “6年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从业者关注到网络货运这个行业。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网络货运单看牌照的话已经超过2300张,这2300多张牌照整合了497万驾驶员,社会零散运力549万辆。网络货运平台线上交易额占整个公路整车运输市场的比例接近11%。所以说,整个网络货运行业不仅整合效果明显,市场容量也是非常大的。”赵宏说到。 目前,禹联网络初步形成了以智慧物流数字云平台、供应链智慧运营中心、大宗行业定制组件平台、车后服务市场、数据信用链体系在内的五大产品服务体系,以及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的能力。 用技术进行链接和赋能 事实上,赵宏从未动摇过对用技术驱动数字化平台的探索。 在他看来,近些年随着公路货运市场竞争的持续加剧,市场影响因素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货主。货主对于运输过程的需求和服务水平要求的更高了,尤其是对于技术系统、订单管理、服务效率的需求,并且货主也更看重平台的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 赵宏表示,网络货运的核心价值是实现行业数字化,这点具体体现在链接和赋能上面。 链接是指是要理清链接谁,链接的目的是什么,这是十分重要的? 而赋能是指,有效的赋能应该聚焦于大数据、人才,以及技术等方面,目标是满足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 网络货运平台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承运者也是托运人。平台将货主、运力、车辆以及货物聚合在一起,实现了运力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 其中,整合是指整合业务和整合供应链的能力,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多种不同维度的整合路径。 行业有两大整合趋势。一方面,是按服务行业的差异划分,选择垂直业务场景进行整合,并发展成为细分市场的专业平台。禹联网络目前针对玻璃、煤炭、钢铁、农产品等运输物梳理出了多种大宗类型客户的基础解决方案模块;另一方面,其按地理区域进行了整合,未来可能在某个区域会出现1—2家综合网络货运平台占据区域主导地位。 同时,网络货运平台具有强监管属性,这体现在货物运输的全流程、资质、交易、运输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测管理。 总的来说,网络货运平台促进了整个行业合规性发展,加快了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关于下阶段的发展,禹联网络透露,其将在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升级上持续发力。 首先,通过SaaS化服务方式去链接更多的从业者角色,在禹联网络平台上产生更多交易,打造一个真正基于运输生态的交易服务体系。 其次,禹联网络接下来会通过跨界融合的方式拓宽发展,包括承接一些线下新能源运输领域的项目,搭建起一个聚焦垂直领域的实体运输网络,通过对实体运输网络的综合服务带动金融供应链产品的实施。 最后,基于垂直领域的探索,禹联网络将和更多具备车联网技术的平台做深度合作。 如今,赵宏带领着禹联团队逐步打磨出了适用于禹联网络的发展模式:集服务产品化、产品工具化、工具数字化、数字生态化于一身的物流数字化运营服务商。 “未来,禹联网络将专注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升级技术支持和产品服务,不断拓宽全场景业务服务的能力,逐渐丰富金融、保险、新能源产品、车后市场等增值服务,以建设“安全、开放、赋能、共享”的平台生态体系为目标,打造一个真正基于公路货运全产业链服务的生态体系,为整个行业带来价值。”赵宏说到。 如何走得更远? 从2014年的车货匹配到2016年的无车承运,再到2020年的网络货运平台,整个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 赵宏称,想要成为一家可持续发展的网络货运平台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公司要有专业的团队;要有持续研发的能力;平台和团队能够有能力打造出完整的合规链条;能够规划出基于网络货运业务模式的可持续发展的业务结构。这四个能力缺一不可。作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这样才能快速的响应和满足客户的需求,把网络货运平台打造得更扎实。 而对于行业的新进入者来说,充足的现金流和团队一致的价值观是支撑企业走的更远的基石。 到目前为止,围绕网络货运行业的发展,国家交通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政策,在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如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其中包括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近日,《“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发布,更加表明了物流链接的价值在日益凸显。 赵宏表示,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对行业的政策支持,以及地方政府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包括禹联在内的网络货运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目前,禹联网络在网络货运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推进数字化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禹联智慧货运平台系统版本持续迭代升级,完善OCR识别电子签约智能操作,实现与第三方增值服务商系统的对接,构建可视化体系满足用户数据运营和实时查询的信息化需求,深耕车联网技术的开发,大大促进平台物流企业精细化运营与物流管理效率提升,助力平台物流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降本增效。 “我认为,在不确定的环境下,企业更要保持一个积极心态,做好团队技术储备和现金流,以及价值观的重点实施,实现自我造血能力。创业成功是小概率事件,但保持坚韧和坚持长期主义,小概率事件会提高并发生。事实上,所有企业的胜利,最后都是价值观的胜利,企业家的价值导向会引领企业的战略愿景,我们对于未来市场的信心还是很足的。”赵宏说道。 就如贺炜在世界杯的解说词那样:请不要相信,胜利像山坡上的蒲公英一样唾手可得,但请相信,世上总有美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
爆雷!深圳某已注销的公司财务顾问2年偷税3180多万,拟被罚近1600万
爆雷!深圳某已注销的公司财务顾问2年偷税3180多万,拟被罚近1600万
某私募股权基金股东及合伙人,利用上海个人独资工作室方式,发放报酬9000多万财务咨询费,被深圳市税务局追缴补税3000多万罚款1500多万,而这个税筹公司被罚公司已注销1年多。 2023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向张某波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深税稽罚告[2023]W0003号),载明因张某波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决定对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5,909,203.62 元(原文如下图)。 “违法事实 张某波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收入性质,将从深圳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A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成为上海XX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B企业”)、上海XX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以下简称“C企业”) 等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 张某波于2020年至2021年取得财务咨询服务等劳务报酬所得98,031,683.17元,其中2020年52,891,089.11元、2021年45,140,594.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张某波于2020年至2021年度应申报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34,981,565.94元,已申报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3,156,198.71元,少申报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31,818,407.23元,其中2020年16,866,233.27元、2021年14,952,173.96元。 “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张某波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收入性质,将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是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少缴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31,818,407.23 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5,909,203.62 元。 以上拟罚款合计 15,909,203.62 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张某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上海谛憬、上海硕诚均于2020年3月成立,目前均为注销状态。这起案件涉及巨额的资金,引发了广泛关注,提醒人们税务合规的重要性! 你是不是以为把公司注销了就万事大吉了?深圳这间公司已经注销了一年,还被罚了近1600万的税!他们是怎么避税的呢?其实是把劳动报酬所得转换成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通过虚假申报,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结果不仅要补交三千多万的税,还要罚款近一千六百万的税!所以在金税四期下,这种情况只会越来越多,合规经营势在必行,搞小动作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物流江湖,因何而变?
物流江湖,因何而变?
“滚石上山,惨烈又乐观。” 当我在运联智库发布的永昌物流吴总的视频评论里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确实忍不住笑了一声。 这句话里满满都是“苦中作乐”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很符合我对广大物流人的印象。 时代变了,物流人的日子不好过,这几乎是所有人共同的感受。 一年前,我们为2023选出的关键词是:“新”;2024的年度关键词,那就是“变”。 变了,什么变了,是什么让物流变了? 发展周期变了 “现在觉得日子难,是因为以前的钱太好挣了。”这句话虽然不太中听,但说的确实是实情。 国内的物流行业并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经济周期,大家会觉得只有规模一直变大,才能匹配得上发展趋势。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当前国内经济面临的挑战,是传统产业去产能、新兴产业提产能的产业结构调整。新旧交替的时间节点,大多数企业对经济环境的体感是规模增长困难。所以大家会觉得非常难受。 经济的上行周期,有把子力气,敢出来闯荡的人,都有机会做出一番事业。放在当前经济大环境背景下来看,靠自然增长来盈利的时代过去了。大家不得不靠着拼命“卷”成本,才能活下去。 客户群体变了 物流是为商贸和生产服务的,因货而生,随货而动。最近几年,不管是消费端还是生产端都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没有跟上趟的企业自然就被抛下了。 消费端几个重要的趋势,是“国货崛起”‘“万店时代”和“品牌出海”。国货品牌珀莱雅、安踏在美妆和运动服饰领域崛起;百胜中国、肯德基、蜜雪冰城等连锁餐饮集体进入“万店时代”;白电、小家电、电动两轮车等多品类中国商品在海外“爆火”。 每一轮新崛起的品牌,都会扶持起一批物流供应商。 生产端的主要趋势是同时发生在国内国外的产业转移。大量的国产替代、产业升级给物流供应链企业带来了新机会,最近传统圈子里好多朋友,都转行做跨境物流生意了。 人变了 2023年12月20日,刚刚就任淘天集团CEO的吴泳铭在第一封全员信里,说了这样一段话:“我们会坚决实行团队年轻化,要让年轻主力管理者刷新业务管理团队,创造让更多年轻的阿里人成为阿里的核心力量的机制和文化环境。” 随着时代的发展,85后、90后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主力军。年轻一代的物流人充满活力、创新思维和独特的价值观,正在用他们的方式改变这个行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过去不管是维护客户关系还是供应商关系,通常就是喝酒。但现在很多年轻人不吃这一套,更愿意通过规则内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生产工具变了 改变行业的技术,要么不来,要么铺天盖地地来。 2023年3月28日,顺丰速运总裁王卫在“丰声”平台透露,顺丰30周年当天发布的“Dick在线”感言,不是自己写的,而是ChatGPT3.5版本写的。 同时。他给大家分享了一个“遇到老虎却在系鞋带”的寓言故事:“这个时代,都是被科技或者创新的老虎分分钟吃掉,而不是被同行干掉的,所以快点系紧鞋带”。 如今,科技应用创新“这只老虎”已经进入到了物流行业各个细分领域。新能源重卡的实际渗透率已经突破10%,智能驾驶重卡在快递、快运头部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末端配送无人车已经在某些省会城市得到大规模应用;RPA等“数字员工”技术也在企业中得到推广…… 规模红利消失,技术红利开启,比的就是谁能抢先上船。 获客方式变了 当物流人玩起抖音、快手、小红书、视频号等新的营销方式,只能说一个比一个“6”。 流量时代,谁能占据大家更多的时间,谁就有机会促进消费成交。我们之所以总是很警惕抖音在物流上的相关布局,深层的原因就在于它掌握着巨大的流量。 互联网影响下,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的方式、消费需求和决策场景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物流行业的从业者、需求方,也更加依赖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来获取产品和服务信息。 竞争的核心资源变了 物流企业赖以快速发展壮大的核心资源变了。比如过去冷链仓资源稀缺,物流企业围绕这个稀缺资源打造商业模式。短短几年,资源就过剩了。 跨国企业、大型企业开始关注ESG建设,ESG评分逐步成为部分领域甲方企业选择物流供应商的决胜要素。 过去20年,物流行业静水流深,各行业、各地域都存在一些依托细分市场,“藏在水下”盈利较好的公司。 但现在,物流行业“气候”变了。 “变了”,只是一个停留在感受层面的词;“改变”,才是行动的开始。 中国的物流行业之所以能发展起来,我们这一波物流人之所以能成长起来,就是踩在“时代变化”的脊背上。 时代在变,未来属于愿意行动的人! 变化是永远不变的,不可预测本身才是最能被预测的 !预测永远不能告诉你未来会发哪张牌,但预测可以告诉你现在应该争取拿什么牌。 想要更好走向未来,首先就要看到未来!运联愿意与朋友们一起共度艰难时刻!
独家对话美特斯邦威创始人:如果十年前我明白这些道理,品牌该是千亿规模
独家对话美特斯邦威创始人:如果十年前我明白这些道理,品牌该是千亿规模
熬,是这几年消费企业的新共识,甚至不少企业还在生死间挣扎。但在寻求解法的过程中,相比于探讨更多的时代性问题,大多数困境还是落在了那些曾经被搁置,如今不得不面对的生意本质的问题上,比如组织的难题、价值链分配的难题。 历史不会简单地重复,但总是押着相似的韵脚。关于周期下的应对之道,或许应该看看那些经历过生死煎熬的老一辈企业家如何作答。 比如美特斯邦威,最近美特斯邦威在武汉以一场“5.0新零售模式暨战略升级发布会”宣告了自己的“新生”。 美特斯邦威曾是国产服装品牌的骄傲,但在巅峰之后,是十余年的持续下坠。从巅峰时期的近百亿规模缩减至十几亿,从遍布全国的5000多家门店收缩至千余家……今年,面对诸多质疑和看似不可逆的颓势,美特斯邦威创始人周成建在隐退8年后重出江湖。 攀上过高峰,也跌落过低谷,当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企业家决定重新创业,他如何看待美特斯邦威曾经的走过的沼泽和雪山?那些令当代创业者、年轻人困惑的难题,他在经历十余年的挫折磨砺之后,找到了哪些新的解法? 美特斯邦威创始人周成建 趁着美特斯邦威5.0新零售模式战略升级的契机,浪潮新消费和美特斯邦威创始人周成建进行一场深度对话。在两个小时的思维碰撞中,他没有沉浸在巨大落差带来的失意中,而是带着一种直面错误、接受现实、看清真相后的超然,在乐观地拥抱未来。 “回顾过去,美特斯邦威都是靠自己摸索,亲自趟过一片片沼泽地和一座座雪山,当然有遗憾,但也许我必须交这笔学费、经历这段历程,才能够成长。”从关注自己到成就他人,是周成建看到的大道。 借用戴维·布鲁克斯《第二座山》的比喻,周成建在翻越了以物质为目标的第一座山之后,正攀登以成就他人为目标的第二座山。 这几年我们一直很关注年轻创业者和消费者的力量,但有时候换个视角,走进老一辈企业家的世界,他们的智慧或许正是对抗逆境难得的养料。 对话 | 周成建 编辑 | 一 町 浪潮新消费:创业三十年,美特斯邦威创造过辉煌,也跌落过谷底,你觉得自己在早期阶段比较大的问题是什么? 周成建:每个阶段该做什么,又不该做什么,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是不够理性。 在人生的第一阶段,我更关注自己,却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这里说的别人,包括消费者、供应商、加盟商,乃至整个社会。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美特斯邦威的每一步都要为广大的投资者负责,但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关注度显然是不足的,这背后折射出的是风险管控和开放度的问题。 2000年之后,很多资本都希望成为美特斯邦威的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一些知名的投资机构和很有行业代表性的产业基金,但我没有开放地去拥抱他们。那时的我,思考还是太过局限,满脑子只想着我又不缺钱,没必要引入外部投资。 浪潮新消费: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 周成建:过去十年间感受特别明显。 在美特斯邦威刚起步的时代,企业可能拼的是企业家个人。凭借我在产品、供应链管理上的深厚经验和对市场的敏锐嗅觉,以及对团队既严格又包容的管理方式,美特斯邦威具备了跨越百亿门槛的能力。 所以从一个小裁缝铺做到上市企业,整个过程是自然而然的,企业规模在不经意间就扩大了。随后的十年,企业的发展也是在这样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 而在2010年以后,中国市场进入全球化、扁平化的竞争阶段,无论身处上海还是某个三线城市,企业都要直面国际品牌的冲击。面对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和快速变化的市场竞争环境,我们发现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维持原有平衡。 我当时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点,但没有充分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治理结构需要进行根本性调整。这中间存在着落差:有意识不代表有认知,有认知不代表能行动,有行动也未必能达成预期的结果。 如果在2010年左右,我能够深刻理解全球化竞争带来的底层逻辑变化,并采取正确的行动,美特斯邦威实现500-1000亿,甚至成为全球性的品牌,其实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在经历了从前进到倒退的过程之后,我们开始意识到,如果当初能够引入几家具有全球产业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在中国市场尚未如此成熟、竞争还未进入白热化阶段之时,借助他们成熟的市场经验,美特斯邦威或许能更早地在企业治理、专业能力和资源整合上建立起夯实的基础,也就能避开后来的许多坎坷。 因为美特斯邦威过去十年经历的波折,他们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历过了,我今天才明白过来的道理,他们也早就总结出来了。 另外,在巅峰时期我们全国有5000家加盟店,几千个加盟商。如果把他们运营好,就能实现从生意向产业再到平台逻辑的突破,但当时我们没能意识到,这些加盟商带来的不是静态的生意收入,而是动态的生态变化。 初期,聚焦于产品、毛利和规模是基本的生意逻辑,但企业接下来要建立的产业逻辑,是打通上下游,做好品类和企业的基本生态,而想要把这件事持续地做好,还需要更高层级的社会化资源整合的生态逻辑。 美特斯邦威的“邦购网”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没有把握住平台的社会生态逻辑与传统企业的品牌生意之间的本质区别,后者是简单的交易关系,而前者则是生态系统的拉通与构建。 过去十几年里,中国全面进入了平台化时代,美特斯邦威本可以依托当时庞大的加盟商网络,以平台生态的逻辑,构建起省会及以下城市市场的基础设施,并深化产业链端的支持,以此确保加盟商能够获得更多利益以及相应的风险保障,进而通过他们复制推广MooMoo、ME&CITY KIDS等其他品牌,形成1+N的品牌拓展模式。 但由于我们当时缺乏对平台逻辑的认知,反而在操作中削弱了加盟商的安全感,也没在产业链的深度上下功夫,最终带来了很多挑战。 所以回顾过去,美特斯邦威都是靠自己摸索,亲自趟过一片片沼泽地和一座座雪山,这条路径的成本和代价自然不同。当然有遗憾,但换个角度看,只要美特斯邦威能够东山再起,这一切就都是宝贵的人生阅历和经验。 也许我必须交这笔学费、经历这段历程,才能够成长。 1、你构建了怎样的组织结构,企业就能走多远 浪潮新消费:你所说的变化是围绕“理解”展开的,在不理解各方需求时,你们做过最蠢的事是什么? 周成建:愚蠢的事可能不少,要是只有一两件,美特斯邦威也不至于从100亿缩水到如今的十几亿。 在2006年左右,我们引进了一个全球化团队,他们带来了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经验。 即使没有引入全球知名的投资者,只要我们能留住并用好这个团队,美特斯邦威同样能成为全球性的品牌。但当他们跟内部原有团队发生剧烈冲突时,我没有保护反而是放弃了这个团队,这实在是个非常愚蠢的错误。 另外一个愚蠢的失误是,美特斯邦威当时拥有这么强大的加盟商力量,我却没能充分利用,反而想转向直营。 诚然,在中国市场上直营模式也有成功的案例,但如果全做直营,店铺租赁成本、市场开拓成本极高,对企业的风控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通过加盟平台的搭建能够吸引更多人参与,也就更有机会把事情做好。 浪潮新消费:全球化团队这件事情上,核心矛盾是什么,团队内部阻力太大,还是你自己的决心不够? 周成建:不是阻力大,而是两拨人“打架”。 当时我在出差,他们在公司会议室开会,伴随企业成长的原有团队直接把桌子掀了。等我回来,两边人都来找我诉苦:一边说,如果我还信任对方,他们就不干了;另一边也说,如果我处理不好,他们也待不下去。 归根结底,这就是企业管理中常见的认知局限问题。 当时外籍团队已经加入公司三年多,公司治理结构是他们帮忙搭建的,可以说美特斯邦威能成为百亿企业和他们分不开。然而问题在于,美特斯邦威早期的那批成员习惯了固定的工作时间,比如周五发生紧急情况,他们可能会推到下周处理。 这就带来了很大的文化碰撞,一方认为对方不负责任,另一方则指责对方不守规矩。 从事情本身来看,双方都有道理,这时,就考验我的认知格局了。可惜的是,我没能妥善融合这两拨人,而是感情用事,直接偏向了老兄弟们。结果外籍团队离开后,他们带来的那套理念和做法也随之废弃。 美特斯邦威后来的变化和这件事情直接相关,因为企业的组织文化决定了它的长远发展。 你构建了怎样的组织结构,企业就能走多远。如果组织只是依赖于初创团队的兄弟情谊,做到百亿规模就很牛×了,很难再有突破。反之,如果能把兄弟情放在一边,以企业治理的正确与否为标准,那么企业就能走得更久更远。 浪潮新消费:现在很多人依然有这种苦恼,你现在有解法了吗? 周成建:现在再处理这类冲突,我会比以前要从容一些。 美特斯邦威过去几年吸引了很多90后、00后的年轻人,但依然有一群跟随美特斯邦威多年的老员工,比如各地的区域分总、供应链团队的成员,都有超过十年的工龄。 如何把他们捏在一起,激发出正面的化学反应,这是一大挑战。 管理上,我们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简单粗暴,而是要引导大家就事论事地分析和论证。所以我反复强调,美特斯邦威的企业文化要从情绪驱动转变为以理性和专业为导向。 首先,要遵循策略逻辑,也就是做任何事之前,都要明确它的价值点在哪。 拿开设生活体验馆为例,我们必须搞清楚,它到底是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购买衣服的场景,还是存在其他的价值。 其次,价值明确之后,我们再去遵循专业路径逻辑。 如果想把生活体验馆打造成内容创作的中心,我们就需要强化打造内容的专业能力;如果旨在丰富零售场景,那就要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 对企业而言,这些能力是自己搭建还是依靠社会合作外包,都可以,对个人而言,如果在要求的新能力上有所欠缺,就需要思考如何快速学习。 我也告诉过90后、00后这帮人:你们的时代感很强,对内容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兴场景非常了解,但对这个行业的理解可能不足,得和那些老员工优势互补,实现1+1>2的效果。 如果回到十几年前,两拨人“打”起来的时候,我就把他们叫在一起喝一顿,然后各“打五十大板”,让老兄弟看到国际化标准带来的价值放大,让国际化团队理解老团队打天下的不容易,觉得这样事情就过去了。 2、放下“小我”后,看清了哪些商业真相? 浪潮新消费:这种变化背后的大智慧是什么? 周成建:在我看来,大智慧就是回归到基本常识中去。 遇到人的问题,首先是解决情绪,然后才是技术层面的考量。如果情绪没有妥善解决,技术再先进也没用。同样的,如果大家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不认同,能力也很难发挥出来。 比如,美特斯邦威要推进5.0新零售模式,如果团队成员不理解、不认同这个概念,他们就不会去主动学习新技术。 反之,如果他们理解5.0新零售对美特斯邦威的意义,并且真心认同这项变革,即使存在一些专业知识上的盲区,他们也愿意去学习。 今天,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相对容易,而处理情绪问题困难得多。 我以前对组织情绪问题不够重视,处理问题的手段也比较简单粗暴,这是我这几年来逐渐有所认知并改变的地方。 浪潮新消费:他们的情绪被你消化了,那你的情绪怎么消化呢,一个比较“自我”的人要转变成处处为他人考虑应该很不容易? 周成建:以前,我的“小我”太大,只顾及自己的感受,但今天重新创业,我首先考虑的是能为周围的人创造什么价值。 我会从两个维度出发: 第一是简单的物质层面的逻辑。 去年,我在杭州和广州设立新零售公司时,吸收了一批90后、00后,我跟他们分享:早年间我在温州创业时,带领一群应届毕业生,把企业做到了100亿,而他们也获得了千万级的财富,现在我希望你们也有机会实现财富自由。 而另外一个就是情绪逻辑。 我前段时间经常跟他们说:我们现在确实非常辛苦,单说我自己,去年开始频繁走访工厂,几乎没有周末和节假日,最近几个月把中国大多数城市跑了一两次,而且和以前只去城市的核心商圈不同,我拆解了各个社区的中心点,然后逐一实地探访。 我们在马路边上、动车上吃盒饭,确实是在辛苦加班,但换一种方式来想,我们是在尝试构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就像美特斯邦威30年前开创社会化分工虚拟经营模式(制作品牌和产品,把供应商和零售端分出去)那样,再次站在创新的前沿,这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瞬间,他们的情绪动力就不一样了。 有一个经典的故事:同样是砌一堵墙,有人觉得自己只是在搬砖,有人认为自己在盖一座好看的房子,还有人认为自己在建造美丽的城市。同一个工作,当价值诉求或目标使命发生变化的时候,动力也会大相径庭。 我认为自己正在做一件前所未有的事情,这让我精神饱满。虽然过程确实非常辛苦,甚至一些00后的小伙子跟着我跑了几天就跑不动了,申请休息两天,但我还能接着带另一波人跑。 这也给我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和价值感,虽然我年纪更长,但精神和体能状态比他们还要出色。 所以,如何看待工作中的压力和机会,我认为关键在于心态。没有压力和情绪是假的,但只要正向的快感压倒负面的压力,就会乐在其中。 浪潮新消费: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追求工作给予他们人性化的尊重,但站在创始人的角度,可能会希望他们的状态像创业者一样,你会这样想吗? 周成建:我并不期望每个人都和我一模一样,但希望大家能从我的状态里学到一点,即使没法和我完全一致,但也不能差异太大。为了凑满8小时的上班时间而不注重工作结果,肯定是不可取的,也不利于个人成长。 我现在也慢慢学会了肯定和表扬,比如我已经是第三次来美特斯邦威的武汉生活体验馆了,虽然每次都能看到不少问题,但现在我会说:你们很不容易,这些地方做得不够好是我前期没有足够的关注,也没有想清楚,你们现在配合我一起改进。 相比以前上来就一顿臭骂,现在的我更懂怎样调节情绪。 这样的转变也会收到正向的反馈:给予别人开心、自信、支持和鼓励,最终也会让自己更加幸福,如果弄得他们不高兴,实际上自己获得的不开心还会再放大10倍。 浪潮新消费:除了员工之外,供应商、合作伙伴的需求你是怎么去“理解”的? 周成建:以我们这次推出的户外产品为例,我是亲自走访每个供应商,深入了解他们都有怎样的诉求。你希望回款效率更高,甚至让我先付一部分钱,没问题,但你也要明确我的需求是更优的品质、更低的成本、及时的交付。 所以,我们这次的户外产品得到了众多爱好户外的会员的良好反馈,我认为这得益于过去这段时间我们和供应商的坦诚沟通。 再比如,过去20年我们都没用好加盟商平台,但在充分思考后,我决定只有生活体验馆做直营,其他就让合作伙伴赚钱,但我们得从以下几个方面帮他们把风险解决了: 第一,面对线下门店流量枯竭的问题,我们会通过生活体验馆、内容创作和本地生活的场景授权,保障他们的收入来源。 第二,我们改变了传统经销商自行承担库存风险的模式,计划通过在每个城市设立微型仓,让他们不再需要承担库存压力。 至于公司的库存风险,我们也将从原先一店一仓库的模式转变为一城一仓库,依托于数字化手段的精细管理,确保商品按需分配、快速周转。 第三,想要让他们有源源不断的生意,就得唤醒美特斯邦威过去几亿的消费者,同时吸引00后的新客户群体。 所以,我们基于社交电商和内容电商的底层逻辑,通过俱乐部活动的形式,让大家快速了解美特斯邦威现在在做什么,增强彼此的互动,从而带来持续的生意。 这样一来,合作伙伴的风险有限、机会无限,投资20-30万开一个百平方的店,可能一年就能完成回款。 如果我十几年前就能理解到这个层面,美特斯邦威今天应该是500亿乃至千亿的规模。 浪潮新消费:你们最近提出了5.0新零售,它更多要解决的是企业还是消费者的需求,它的提出又经历了一段怎样的探索和确认的过程? 周成建:在我看来,这涉及两端。 第一,从企业角度来看,我们能够极大地提升企业价值,比如将一个工厂的效能放大到原来的10-20倍,甚至100倍,这意味着成本大幅降低,效率显著提高。对消费者来说,企业成本的降低意味着他们能以更低的价格买到同样价值的产品,这显然是对他们有利的。 第二,我们的商业模式避免了消费者频繁下单又退单的繁琐流程。顾客只需购买优惠券,步行5到10分钟就能实地体验,不满意退券就行了,不用快递来快递去。 从传统零售转向电商,确实提高了购买的便捷性,但现在行业退货率高达50%,不仅给企业造成巨大损耗成本,也给消费者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包括退货的时间成本以及忘退的额外成本。 从这个角度来说,美特斯邦威的新零售模式同时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如果只是为企业带来了利益,却没给消费者创造价值,那不是真正的新零售。 实际上,我们很早就在实践今天的这套新零售理念了,比如2012年就开设了生活体验馆,讲究“一城一故事”,但当时没有提高效率,反而增加了成本。 再比如,2014年我们提出了“人人个体户”的线上加盟模式,但由于当时基础设施的限制,到了一定量级后很难继续推进,而今天充分应用抖音等平台的本地生活产品,能够更快地实现拓展。 所以,当时机成熟,这个模式就变得很有意思。 浪潮新消费:现在很多人都认为需要为单个渠道定制,不论是货盘还是界面,为什么你觉得应该做好全域体验的一致性? 周成建:我认为今天的消费者并不满足于单一渠道的体验,更期待在任何一个渠道都能获得一致的体验。 因为今天的消费者是互通的,他们可能同时在天猫、抖音等多个渠道浏览。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不希望遇到“防火墙”,不希望不断在不同平台间穿梭,以寻找最便宜的价格。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设置障碍?把线上线下打通,彻底弱化产品的边界,让购物畅通无阻,才是真正好的消费体验。 所以,我就提出了品牌价值、商品价值、用户体验这“3大护城河”的概念,也推出了相关执行落地的规划。 浪潮新消费:这件事难在平台还是企业本身? 周成建:在于企业自身。你到底是迎合平台还是做回自己,这是品牌价值定位的问题。 在这方面,虽然说不上有十足把握,但我认为这条路必须坚持。 在这个过程中,真正的难点在于如何建立起组织性的全域链路专业化能力。目前,全社会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全域新零售的能力模型,也没有可直接借鉴的成功案例,这意味着美特斯邦威需要自己探索。 虽然构成这项能力的各个要素都是市面上现成的,但要把它们整合打通,需求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浪潮新消费:你们会担心模式验证后,被别人复制吗? 周成建:一旦商业模式取得成功,被复制推广是必然的。 最近抖音邀请我去分享经验,他们自己也在到处展示美特斯邦威的数据,我们的团队就有些焦虑。但我说,不必紧张,别人拿你的成绩当作标杆分享,这值得骄傲。我们30年前独特的商业模式,现在已经成为业界常态。 事实上,任何商业模式都是透明的,因为这些能力本身就是社会的公共资源。 但我们得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事:零售业最终考验的都是精细化管理,未来这套模式的核心竞争还是在运营能力上。 全域体验说起来轻松,但随着消费者的要求越来越高,精细化管理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你得把每个细节做到极致,这就是难点所在。 首先,在内容层面,就有很多可以优化的地方。无论是平台还是消费者,都不希望看到重复的内容,所以既要保证内容的海量供给,又要确保内容多样不重复,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其次,我们计划在全国布局10000家驿站,怎样围绕情绪、设计、供应打造全链路的高效管理,也是个庞大的工程。 浪潮新消费:未来大家在做类似模式的时候也都会遇到这些问题,但相比而言,你们没有任何参照,你的自信来自于什么? 周成建:如果美特斯邦威有这样的认知,愿意抱着全力以赴的决心,带着足够的风险预判,去应对未来艰巨的挑战,那么作为先行者,一定能更快地积累经验,也能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反之,如果缺乏这种认知,不持续改进、缺少敬畏之心,很可能成为在前面探路的小白鼠,被后来者赶超。 2010年左右,我们在休闲服饰领域的业务量还是后五名总和的2倍,但今天已经被其他品牌超越,这就是缺乏敬畏心的体现。 任何企业都不是被对手打败的,而是被不再进步的自己淘汰的。只要保持强烈的革新意愿,持续创新迭代,别人就难以赶超。 本质上,竞争是推动进步的良药。 浪潮新消费:你们的主战场也在往户外转,你怎么定义美特斯邦威在户外领域的机会? 周成建:首先,美特斯邦威的潮流属性一直存在;其次,美特斯邦威不同阶段对户外的理解也不一样。 今天,户外产品更强调功能性,也是消费者价值识别度最高的一个品类。美特斯邦威之所以以5.0新零售的商业模式去推进户外品类,就是因为它更容易被消费者接纳,且和美特斯邦威的目标消费群体高度契合,能有效唤醒大家的热情。 我们原来的产品结果还在,包括过去30年间沉淀的核心品类,像牛仔、T恤等,只是更加聚焦,增加了户外元素的比重。 虽然市面上不缺户外品牌,但缺少美特斯邦威这样全民皆知且具备性价比优势的品牌。所以,我们的优势体现在品牌、成本、效率、产品代表性等诸多方面。 浪潮新消费:这会是长期的战略吗? 周成建:我相信户外在未来5-10年会成为一个普及化诉求,但我也不会对户外有执念。还是得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地去调整,潮流本身就是与时俱进。 浪潮新消费:改革是需要割舍很多东西的,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是你想要保护好的? 周成建:品牌。 美特斯邦威家喻户晓的高认知度,是时间和金钱堆不出来的。即使现在投入100亿、花5年时间,也未必能再打造一个美特斯邦威。 因为情感的建立需要有体验的过程,美特斯邦威累计销售了15亿件衣服,无论顾客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无论衣服如今是否留存,这种深刻的记忆和体感都是没法砸出来的。 过去一年,很多商家和平台劝我卖标,以此实现快速复制、做大做强,说“别人都这样做了,你也可以”。但在深入沟通之后,我坚决不同意走这条道路,我要把“美特斯邦威”这个品牌当作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惜。因为它对我来说,是一根精神支柱。 有时,情怀太深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但不能因此完全舍弃情怀。我坚持这份情怀,同时也明白,基于情怀的价值创造,需要在商业层面做出更多贡献,承担更多风险。从原先的凭借个人喜好行事,到如今更多关注别人的感受,这是我现在思维转变的重点。 浪潮新消费:既然美特斯邦威是你重要的精神支柱,为什么中间会选择隐退这么多年? 周成建:我也有惰性,有时很想偷懒去享受生活。 一方面,希望美特斯邦威持续稳定地发展,另一方面,又想自由自在的生活状态。但在有情怀、不甘心放手的同时选择自由自在,想参与又不想深度参与,事情就麻烦了。 所以,我希望下个阶段能找一群真正专业的团队来接棒美特斯邦威,推动它继续前行,这也是我当前在思考的事情。 浪潮新消费:你经历了怎样一段煎熬,最终决定回来? 周成建:也不能算是煎熬,只能说是接受了事实。 以前很多人劝我,说我都是老同志了,就别掺和年轻人的事了,他们能玩得了就玩,玩不了也别强求。我强行去管,可能更糟糕。 但我偏不信这个邪,特别是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听了一节新零售的课,发现就是美特斯邦威曾经的做法。 于是,我就跑到杭州去参加抖音为期6天的培训,之后又去了各种相关的活动,越听越觉得其实没那么复杂。非常好的现成案例其实也不多,我索性就边学边做。 一方面是好奇心驱动,另一方面是没有退路。我不想让企业就这么完了,短时间内又找不到更合适的团队,就自己先试试。 浪潮新消费:你会有不被理解的孤独感吗? 周成建:孤独感肯定是有的,尤其是在推动项目时,遇到障碍你需要反复地去解释和沟通,你不能爆发情绪,也不能任由大家发挥。但当大家突然理解、开始积极配合了,我又感觉很有成就感,所以我的情绪一直在两头转换。 这也是人生的乐趣之一。我可以骄傲地说,在新零售领域,我是同龄人里理解最深刻的。 因为我直接和新零售的各个层级打交道,从抖音、天猫的小二到运营经理。从他们的反馈中,我可以捕捉到这个时代的一些要点。跟年轻人互动、拉齐,也让我感到特别有成就感。 浪潮新消费:你有过崩溃的时刻吗? 周成建:从来没有,我身上乐观的成分太浓了。我常和团队说,我从来没有风险的意识,总是把它们当作机会。所以,近半年来,我能够带领团队看见希望。 不过我之前确实是因为对创新过度乐观,忽视了悲观视角下的风控预案。 如果10年前我是个悲观主义者,今天公司可能还保持在100亿——回顾美特斯邦威过去30年的发展史,每个点都踩得很准,但都没能很好地保持。总结来说,我们的发展史是成功与失败的交集。 我没有充分评估商业底层逻辑中的风险,也缺乏更为理性和系统的管理能力,在这方面我不是个出色的管理者。能敏锐地捕捉到机会,但找不到合适的人把机会转化为成果。 当然,在现在的市场上,成熟的人才比比皆是。我始终强调,不是社会上缺乏合适的人选,而是我们在寻人途径、营造吸引人才的工作环境,以及对人才需求的理解上,还没做到位。 浪潮新消费:很多创业者都经历了逐步缩小Ego的成长过程,但另外一面,一些草根创业者,会对经典、科学的管理体系抱有一种推崇,甚至迷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又意识到照搬模式行不通,重新回归信任自己的直觉。 什么时候应该放小自我,去尊重和理解科学,什么时候应该相信自我、走出个性? 周成建:成功或许只源于一个要素,比如开放、包容或利他,而失败的原因则千差万别。所以,只要你多一些利他的认知、行为和目标,就会离成功更进一步。 至于你所说的理解科学和技术,更多属于“术”的层面。我们老团队过去的失误,往往是因为过度在意技术和行政手段,忽略了基于价值的策略逻辑。 比如,美特斯邦威今天的价值核心是为社区消费者提供走路5-10分钟就能到达的便捷购物体验,同时让合作伙伴低风险地实现盈利。明确了这一点,再去倒推实现这一价值的技术路径,这时科学方法才派上用场。 反之,如果一上来就只有科学手段那套,没搞清核心价值定位,可能会南辕北辙。 过去十年,美特斯邦威就是在价值定位上出了偏差,比如缩小加盟商网络、转向直营。 我们常说“尽人事,听天命”,我更愿意理解为,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独特天性,这会影响各自的人生轨迹,企业同样如此。 浪潮新消费:有很多老一代的国货,似乎还跨不过这个门槛,你觉得这种蜕变的发生需要哪些先决条件? 周成建: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未来仍然充满未知,但至少现在是一个新的起点。 我跟团队也是这样说的: 战略听起来很完美,但前方还有很多未曾预见的沼泽地和大雪山,万里长征才刚刚迈出第一步。 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们过去从10亿到100亿花了足足10年,但如今,如果方向正确、执行到位,从10亿重返100亿可能就2-3年时间。因为店铺可以实现线上线下全域联动,这是前所未有的机遇。 浪潮新消费:刚刚你又提到沼泽和雪山,我也想到戴维·布鲁克斯有一本书叫《第二座山》,他说人生“第一座山”可能是对名利、社会声望的追求,而“第二座山”可能是对自己人生命题的挖掘,你现在怎么定义自己的“第二座山”? 周成建:在我看来,第一座山和第二座山并不是两种定义,其实它们都是“名利”,区别在于追求名利背后的逻辑有所不同。 我第一个阶段的名利观更偏向于以物质为目的,而现阶段的我,追求的名利体现在有多少人因为和美特斯邦威合作而有所成就。 我希望供应商和我们合作共赢;我希望社区合伙人不仅能够盈利,还能享受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比如让更多优秀的女性生活在社区、创业在社区;我希望团队里的年轻人能够在美特斯邦威重燃奋斗精神,通过努力获得物质回报和成就感。 人的一生都在追求名利,这是人性,但小名利与大名利是有本质区别的。 如果你只关注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对对他人和社会的价值,路只会越走越窄。本质上,真正的大道是通过成就他人来成就自己。
独立站竞品分析工具(四):社交媒体研究工具
独立站竞品分析工具(四):社交媒体研究工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做好跨境生意,工具很重要! 竞品分析是独立站运营工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运营人员不仅要关注自己的网站数据,还需要了解竞争对手的动向和变化。 全面有效的竞品分析可以帮我们迅速了解行业格局,市场动态、整体趋,找到细分市场的机会。研究优秀竞争对手的运营策略、营销渠道,可以从中学习、吸收、借鉴和创新。 今天小G喵就从社交媒体研究需求出发,介绍几款实用好工具。 1. Mention Mention是一款实用高效的社媒追踪工具,旨在帮助个人和企业实时监控他们在网络上的品牌声誉和影响力,拥有包括定制化API、网红数据列表、洞察力分析等特色功能。 该工具的主要特点和介绍: • 实时监控:可以追踪社交媒体平台、新闻网站、博客、论坛等各种渠道上的提及情况。 • 情感分析:帮助判断内容是否积极、消极还是中性,从而更好地理解用户反馈和舆情动向。 • 竞争对手分析:跟踪竞品表现和市场反应,从而制定更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和品牌管理战略。 • 报告和分析:提供定制报告,帮助整理收集到的数据,提供有针对性的见解和行动建议。 2. Sprout Social Sprout Social是一款强大的社交媒体管理工具,可帮助企业管理来自所有主要社交媒体的帖子,并使用社交媒体日历可视化帖子。 你也可以在一个可过滤的收件箱中查看所有信息,还可以监控关键词和主题标签,查看与品牌相关的对话。 Sprout Social拥有先进的报告工具,包括竞争对手分析。它的两个最受欢迎的功能是Facebook和Instagram的竞争分析工具。你可以使用这些工具将你的增长和活动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指标显示在仪表板中,因此你不必手动跟踪它们。 3. Social Searcher Social Searcher是一个免费的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允许实时监控社交网络和网络上的公开社交提及。 它提供了分析和评估不同平台上内容表现的功能,了解观众行为,探索流行话题标签,进行情感分析,识别社交影响者,以及高级品牌监控服务。该服务提供可操作的社交分析、新提及的即时电邮提醒,以及用于跟踪在线存在的综合仪表板。 用户无需登录即可搜索Twitter、Google+、Facebook、Youtube、Instagram、Tumblr、Reddit、Flickr、Dailymotion和Vimeo上公开发布的信息。 Social Searcher的应用于开源情报(OSINT)方向主要体现在其强大的社交媒体搜索和分析功能。通过实时监控和分析公开的社交媒体提及,该平台能帮助用户迅速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情感分析,识别关键影响者,以及监控特定关键词或话题的讨论趋势。 4. Followerwonk Followerwonk是免费增值工具,用于深入研究竞争对手的X(原Twitter)活动。它显示了谁在谈论您或您的竞争对手。更好的是,你可以使用Followerwonk跟踪主题或单个X个人资料。 免费试用Followerwonk,并享受其基本跟踪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跟踪参与度评分,关注者人口统计信息和所使用的热门关键字。 如果您付费订购高级订阅,则可以获得更多的跟踪工具。 5. Awario Awario是一种社交媒体管理工具,用于跟踪跨社交媒体的对话。帮助分析你的目标受众,找到有影响力的人,并将你的品牌表现与你的竞争对手的结果进行比较。 对竞争品牌分析是Awario提供的一个非常有用的功能,你可以进行多达15个维度分析,如:用户粉丝数量、感悟状态、语言、性别、年龄、地理位置、影响力表现、主题云等各种数据。 你也可以使用Awario来衡量你的X账户中的推文表现,除了对社交媒体X进行分析,Awario还提供对Facebook、YouTube、Instagram、Reddit、新闻、博客、论坛和网络的分析。 独立站竞品分析工具(四):社交媒体研究工具"> 当有人提及你的跟踪内容时,Awario会给你发送实时警报。你甚至可以为域名设置警报。这样,你就可以随时知道谁在提及网站以及原因。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同版本的付费功能。
理性看待人民币汇率波动
理性看待人民币汇率波动
近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引发市场关注。 如何看待近期人民币汇率走势?下一阶段的外汇市场形势如何?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业内专家认为,中美货币政策分化带来的利差变化、美元汇率阶段性走强等因素给人民币汇率带来了短期的、阶段性的压力。不过,随着国内经济稳步复苏,加之外贸保持韧性,人民币资产具备长期吸引力,人民币汇率稳定有坚实的基本面支撑,下半年人民币汇率有望继续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内外部多因素引发人民币汇率波动 2023年初以来,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近期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主要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但汇率预期和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相对稳定。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分析称,美元指数于4月中旬后持续走强,6月以来虽有所回落但仍处高位,对人民币汇率形成被动贬值压力。4至5月个别经济数据不及预期,是人民币近期偏弱运行的主要内部原因。 “外汇市场走势受影响因素多,波动幅度时高时低,近期人民币汇率波动有所加大,但人民币汇率与国内短期基本面、市场供求等波动较为一致,市场并未出现恐慌单边走势,属于正常市场波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 专家认为:人民币汇率有望企稳回升 在业内专家看来,我国外汇市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状态,人民币汇率将逐渐企稳。例如周茂华谈到,近期尽管人民币汇率波动有所增大,但从宏观经济指标及国际收支基本保持平衡看,人民币汇率并未偏离合理区间,市场情绪保持稳定。 对于这一结论背后的原因,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周景彤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一是相关外溢影响有望减弱。美元指数走强较难持续,中美利差倒挂现象将有所改善;二是国内经济增长将平稳回升,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逐渐增加;三是跨境资本流动将总体稳定;四是中国宏观政策调控工具丰富充足。 此外,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丹表示,针对经济基本面和通胀水平等,我国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流动性合理充裕,以助力经济活力有效提升。经济逐渐修复将对汇率合理稳定起到支撑作用。下一阶段,随着外溢影响减弱,跨境资本流动将更趋平稳,人民币汇率有望企稳回升。尤其近期外资对我国境内债券固收类资产配置加大,吸引外资不断回流。 “中长期视角下,美元指数或随着美国经济逐步承压以及美联储紧缩政策接近尾声而有所走弱。同时,国内有望拉开政策‘组合拳’序幕,并带动经济基本面触底回升,进而支撑人民币汇率企稳甚至重回升值通道。”明明表示。 企业坚持风险中性理念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背景下,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的理念至关重要。不要赌人民币升值或贬值,须知久赌必输。吴丹认为,汇率双向波动下,企业和个人应保持对市场的合理预期,择优选择汇兑时机。外资外贸企业应积极寻求专业金融机构咨询方案,利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降低交易风险,更好地管理境内外资产,保持收益稳定。 在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庞溟看来,对于企业尤其是外币收入比重较大、外币负债较多的企业而言,应在日常经营活动和财务决策过程中做好汇率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基于“保值”而非“增值”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合理审慎交易,做好汇率敞口套保和控制货币错配,合理安排资产负债币种结构,主动利用衍生工具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汇率避险服务,避免偏离风险中性的炒汇行为,坚持稳健经营并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策略来管理汇率风险敞口。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方式很多,除了通过衍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外,使用人民币结算也是个很好的方法,还有进行贸易融资,都是很好的对冲方式。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用好这些新规,出口退税更便利!
用好这些新规,出口退税更便利!
缓解外贸企业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是今年出口退税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为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财政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后,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精简了报送资料和申报事项、简化了办税流程和办理方式、优化了退税管理和提醒服务等事项。从笔者最近4个多月的实务经验看,出口企业还需要处理好相关细节问题,以便更好地享受出口退(免)税的便利。 及时修复纳税信用 今年4月,贸易型出口企业A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导致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被调整为“四类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外购出口货物或视同自产产品的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抽取一定比例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进行调查。 若A企业想要调整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该怎么办呢?在满足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后,根据现行政策,A企业需要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待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评定后,根据9号公告,A企业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评定完成后,企业即可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需要注意的是,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再受“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规定限制。值得提醒的是,上述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的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如果A企业7月通过纳税信用修复,将其纳税信用等级修复至C级及以上,可以立即申请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复评,不再受12个月的时间限制。 笔者提醒,信用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企业应主动关注自身纳税信用等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情况,同时对各类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做到提前关注,实时警惕,及时修复。 收到信用保险赔款即可办理退税 2022年6月,B企业出口一批货物,受国际形势影响,其海外客户无法偿付货款,中国信用保险公司就该情况进行了理赔。出口退税新政实施前,B公司无法享受该笔出口货物视同收汇的政策。 根据税总货劳发〔2022〕36号文件,出口信用保险赔款与出口退税政策有了更好的衔接。该文件规定,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也就是说,B企业收到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可以视同企业已收汇,并及时办理出口退税。 结合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无须报送收汇材料,留存举证材料备查即可。程序上,B企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应填写并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相关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险理赔单据、赔款入账流水等资料备查,即可视同收汇,办理出口退税。 积极配合退税实地核查 C企业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适用了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政策,涉及退(免)税款60万元。一个月后,企业又申报了一笔出口退(免)税业务,涉及退(免)税款80万元。 根据9号公告,符合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情况的纳税人,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其中,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的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限额为100万元;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的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限额为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限额为100万元。 因此,C企业可在超出申报限额前,及时联系或配合主管税务机关,配合开展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待实地核查通过后,C企业不再受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限额的限制。 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措施,大大加快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但笔者提醒,出口企业应准确掌握自身申报出口退税额情况,及时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后续核查工作,以免影响出口退免税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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